我的账户
星点互联

教育培训在线课程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如尚未注册?

二手交易平台卖“祖传秘方”,律师提醒属违法行为

0
回复
5801
查看
[复制链接]

10

主题

31

帖子

366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6
发表于 2024-2-5 1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医世家,祖传秘方,纯中药熬制。青春痘、痤疮,湿疹皮炎等有特效!
”“祖传跌打扭伤药酒,效果很好,可以试试!”
“现货儿童医用退热贴,宝妈必囤,家中常备”
......
2月1日,有网友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反映,一些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上有用户在售卖药品。有的称自己销售的药方是“祖传秘方”,对于治疗某一类疾病有特效;有的则正在售卖已经拆封或者未拆封的药品,表示可便宜转卖。

吉林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专项检查。吉林药监 图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在一些平台搜索“祖传药”“秘方”退烧药”等关键词就可以直接跳转到具体的药品,有的则需要搜索病种,例如“感冒”“发烧”等才会显示药品。平台上用户销售的所谓“祖传药”大都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有的连产品信息都未标明。
“在互联网平台上,自然人或普通用户不能销售药品。无论售卖的是中成药还是西药,不管是已拆封还是未拆封的,个人卖药就是违法行为。”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的生产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售卖有相关的资质要求。
“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此外还需向属地的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药品网络销售备案等,其中涉及到很多程序,绝不是在平台上简单发布一个链接就可以进行销售的。”张勇说。
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帅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对于平台那些声称具有“特效”“根治”作用的药品还涉嫌虚假宣传。药品广告必须真实、科学,不得含有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谨慎判断。”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我们
在线法律师咨询

客服电话:400-234-9000

客服邮箱:vip@kqfmc.cn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山东律师事务所:西城区中环路16号服务研发中心3号楼

律师事务所计 - 引领行业人才培养!

在线律师咨询网站 X3.4© 2001-2024 金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