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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危险驾驶罪是要有后果的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只要有相关的情节出现就可以成立了,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醉驾。也就是说,只要有出现醉驾的情节,即便驾驶员没有因为这次的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危险驾驶罪还是照样成立的。不过,由于没有后果的出现,处罚的时候,也会在原有的处罚上也会相应的减轻。因此,成立危险驾驶罪是可以没有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可以是刑事犯罪吗?
对驾驶员来说,是要严格遵守酒后不开车的。然而醉驾的情况还是经常出现。醉驾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危险驾驶罪可以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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