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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1点点又出事:顾客喝出黑虫】3月15日晚,福建福州陈先生在东百元洪城。1点点店内购买的奶茶中吃到一厘米长的黑色虫子,令人作呕。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晚9时许,他和朋友一起,在该店购买了两杯奶茶,共计消费34元。
“快喝完时,突然发现嘴里嚼的东西口感不对吐出来一看,竟然是只黑色的虫子!”
陈先生恶心坏了,当场呕吐不止……
在陈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中,记者看到,奶茶来自“东百元洪城店”、为“现场”购买,黑色虫子长约1厘米。
陈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当场向店里反映,店长却让他自己先去医院检查,陈先生对此感到十分气恼。直到当晚11时许,在陈先生多次要求下,店长才带他去了医院,向他道歉并支付了约500元医药费。
“折腾到16日凌晨2点才回来,当时我已经十分疲劳,白天还有考试。”陈先生要求店家赔偿十倍消费金额340元,加上人体损伤赔偿金500元,共计840元,并且向12315进行了投诉。
16日上午,1点点(东百元洪城店)张店长答复记者:
首先,无法确定虫子确实来自店内的奶茶;其次,当晚事情发生后,他便出面处理,但陈先生的同行者表示,要等到部门处理结果出来后再说。他表示,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16日下午,陈先生再次联系记者说,店长答应支付慰问金840元,双方已和解。
这一点点还算是敢承担。那么,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消费者遇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赔偿?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1)起诉。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人数众多(10人以上),也可以进行集团诉讼,即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之规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内人民法院登记。”
(2)申诉。受害人可以向工商行政部 门、质检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申诉,由其对相关人员、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受害者进行及时的补偿。
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所有受害者。
遇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赔偿?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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