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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威再被限制消费】日前,ofo共享单车创始人戴威再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此次限制消费令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发,戴威的限制包括: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至此,戴威累计被法院限制消费已经接近40次。
戴威是ofo创始人兼CEO,毕业于北京大学,2014年与4名合伙人创立ofo。
截至7月25日,ofo共享单车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0次,被下发限制高消费令247次。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1日,ofo平台共有1600多万用户在等候退还押金,以当时ofo最低押金99元计算,ofo债务总额高达16亿元人民币。
ofo创建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其创始人戴威持股36.02%,为该公司最大股东。
第二、第三大股东为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经纬美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25.32%、10.15%。
那么,限制消费令内容有哪些?限制消费令怎么样才能解除?
限制消费令内容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令的条件是什么?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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